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关于印发济南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济金办〔2017〕9号)文件已到期,现按规定予以清理,特此说明。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