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副标题

  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和《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16)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山东岚桥民间资本管理中心在报请监管部门批准以后,于2016年11月29日成功改制,重新注册了“山东岚桥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管理中心”将在债权债务全部清算以后予以注销。

  山东岚桥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岚桥集团等民营企业共同出资,注册资金叁亿元(货币出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和经批准的私募融资等业务。公司将在监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稳健经营,规范管理,资产优良,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不断开拓市场,推动业务健康协调发展。投资投向重点突出,中小微和“三农”企业的投资占比达到100%,解决部分中小微和“三农”企业的资金需求,较好地保持投资业务的平稳发展,发挥民间资本支持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为山东民间资本阳光化运作做出贡献。